1.在馬來西亞購買房產,必須聘請房地產律師協助交易。壹旦確認購買該房產,需要支付3%的定金。
2.14日內,簽訂購房協議後,買受人須再支付7%的定金。
3.自簽約之日起,買方應在三個月內完成全部付款。
4.買賣協議必須由房產估價部門蓋章審核。
5.轉讓必須在土地登記處登記。
來之前用人民幣兌換當地現金,支付包括以下幾部分;
1.土地契稅總額
總地契是政府為整宗土地開發案或整幢樓宇所簽發的地契。每平方英尺0.06令吉,每年支付壹次,由建築商先支付,然後向住戶收取。
2.門牌號稅和地方稅
因地點而異,無法準確計算。大概是每年1000-3000 RM。2、8月份交門牌號稅,5月份交地稅。
印花稅
重命名分層地契時支付。
2019 65438+10月1起,價值超過1萬令吉的不動產印花稅稅率由3%上調至4%。
假設妳買了壹個價值654.38令吉+0.5萬令吉的房子,最後50萬令吉的金額要花妳2萬令吉(4% 50萬令吉),這樣總的印花稅要付到4.4萬令吉。
4.律師費
按照房產總價,按比例征收。
5.貸款印花稅
貸款總額的0.5%。
6.贈與稅和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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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費用(查冊費、註冊費等。)
180林吉特(約303人民幣):蓋章費(每份文件)10林吉特(約17人民幣);裁決費為10林吉特;搜索費60林吉特(約101元人民幣);報名費100林吉特(約合169人民幣)。
8.房地產利得稅
這個非購買成本就是房產出售獲利時要支付的成本。從2019開始,外國人的財產利得稅(RPGT)將從5%上調至10%(第六年後)。如果房產在5年內出售,他們將支付30%的應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