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遇到這種情況,第壹步應該是找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因為這是比較快捷的方式。只要員工和企業之間有合同,員工的權益就能得到保障。
1.俱樂部欠球員的工資不應超過30天。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企業欠員工工資不得超過30天。如果超過30天,員工可以請求勞動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很明顯,中超廣州城隊已經拖欠球員工資兩個月了,遠不止30天。這時候中超廣州城隊的球員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請求勞動仲裁,也可以直接去法院進行民事訴訟。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是每個勞動者的最佳選擇。
第二,中超各大球隊的運作。還記得中超冠軍蘇寧奪冠後想賣隊,卻沒人接手嗎?冠軍俱樂部隊的情況還是壹樣。其他不是冠軍的俱樂部會怎麽樣?現在這樣的聯賽應該沒有球迷願意浪費錢了。沒有粉絲的支持,應該不會有太多的廣告,所以球隊的運營自然更加困難。
第三,足球俱樂部的欠薪和企業的壹樣。足球俱樂部實際上是壹個企業,俱樂部和球員簽訂的合同實際上是勞動合同。既然屬於勞動合同,就屬於勞動法的管理範圍。所以玩家可以通過勞動法規定的渠道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