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低保家庭學生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學費,並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發放“雨露計劃”扶貧助學補助。
按照每生每年平均600元標準補助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低保家庭3至6歲兒童接受學前教育保教費,並按每生每年平均400元標準發放生活補助費。
免除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低保家庭學生普通高中學費、住宿費,並按照每生每年不低於20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在本省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低保家庭普通本專科學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20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並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為高職學生發放“雨露計劃”扶貧助學補助。
對完成學業仍有困難的學生,各高校優先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優先發放助學貸款。考入省外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低保家庭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優先發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鼓勵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勤奮學習,爭取獲得國家獎學金、勵誌獎學金。
貧困生助學金
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本辦法規定的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見附表)。
在同壹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誌獎學金。
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範院校師範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貧困生助學金
盧氏縣人民政府-貧困家庭學生教育補助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