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變更項目和予以取消項目等事項的通知
發文日期: 2008-08-21 發文字號: 財金函[2008]129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中國交通建設集團公司,沈陽軍區聯勤部,有關轉貸銀行,有關采購代理公司:
根據《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38號)、《財政部關於加快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實施進程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02]76號)及有關外國政府貸款管理規定,現將部分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變更項目和予以取消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經審核,同意將湖南南華大學附屬第壹醫院引進醫療設備等47個項目列為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詳見附件1)。
上述項目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完成對采購公司的招標工作,盡快辦理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及資金申請報告的報批手續;轉貸銀行及時辦理評估和轉貸相關工作。我部將根據項目前期準備工作情況,適時對外提出。
二、同意新疆昌吉市垃圾處理等25個項目的變更事項(詳見附件2),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據此開展相關工作。
三、安徽淮南師範學院購置教學實驗設備等3個項目(詳見附件3),因未在有效期內簽署商務合同,現予以取消,有關轉貸銀行和采購公司的相應工作同時終止。
對有特殊原因無法及時實施的項目,省級財政部門或中央有關單位應在有效期內來函說明申請延期原因,我部可視具體情況延長有效期,原則上延期不超過1年。被取消的項目如再需申請外國政府貸款,應按申報程序重新辦理。
附件:
1.部分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清單
2.部分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變更事項表
3.部分予以取消的外國政府貸款項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