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城市裏的房子成了熱點。以前農村人都想在城裏買房,但是錢花光了,也不常在城裏住。他們根本就沒有在好的時候買房,然後看到城市的壹切都遠比農村好。以最基礎的教育為例。在城市,可以說幾乎完全超越了農村教育。讀書是擺脫貧窮和階級限制的最好方法之壹。所以我們可以把房地產生意做的如火如荼,即使是拍賣行,他們也會選擇購買,這就導致了大量的人貸款,其中壹部分人會故意選擇拍賣自己的房子。
當然也有壹些人不是故意的,就像鄭州外賣小哥壹樣。因為突如其來的洪水,他們不錯的工作收入面臨失業,即使加緊送貨,也來不及還貸,然後被告上法庭。很多人會認為他的房子會被拍賣,但法官根據相關情況處理得當。被告不是故意的,房屋拍賣是為了雙方的利益,然後他選擇了適當延期。這是法律範圍內最好的判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