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第壹條提高最高貸款額度。夫妻雙方在省中心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在鄭州市購買的第壹套住房符合省中心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條件。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為80萬元。其他情況下,貸款金額從40萬元調整為60萬元。
擴展數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0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河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