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六條,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湘潭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確定的最高額度,且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所購或抵押房屋價值的80%,壹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額度為40萬,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額度為50萬。
(二)貸款金額不超過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貸款月還款額壹般不超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參照公積金繳存基數或根據借款人所在單位提供的收入證明確定借款人家庭月收入。
(三)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家庭負債不超過70萬,壹方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家庭負債不超過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