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港試點農民繳納住房公積金制度,讓農民也能夠繳納公積金,這個制度的規定是壹種創新。制度規定,當地將會試點將農民納入公積金保障體系,並且由公積金管理部門為農民開設個人公積金賬戶,只要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連續繳納六個月的公積金,就可以享受15萬到50萬的貸款額度,此制度也能夠基本覆蓋農民購買住房的資金缺口。
1.制度規定,首批報名的農民審核成功之後,將會由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開設賬戶
跟城鎮居民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不壹樣,當地是集體經濟的形式組織成員繳納住房公積金,最低不低於月工資標準1840元,並且會以10%的繳納比例按月繳存。沒有房子的住戶還會享受到地方財政的補助配繳金額,最高不超過每人每個月補貼75元。
2.農民住房公積金制度規定需要連續繳存六個月之後才可以享受貸款
按照相關規定,農民繳納需要連續繳納六個月,才可以享受,貸款的利率只有2.7%到3.2%,這比商業銀行貸款來說低很多。而且當地召開會議,也通過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實施細則,立足當地的實際,並且進行大膽嘗試,能夠讓農村的宅基地改革更進壹步推進。
3.制度規定,當地試點農民繳納住房公積金制度將會改善農民的住房質量
這種制度將會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並且有利於推進農民與城鎮接軌,能夠讓農民也享受到城鎮的基礎設施。會實現農民與城鎮的權利平等,以及基本服務的平等。這個制度還會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進程。這種規定如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或者賬戶封存已經滿六個月之後,可以銷戶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