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龍崗市實施的相關制度也將為全國農民住房公積金建設提供有效支持,進壹步推進農村住房制度改革,促進城鄉進壹步合理發展。根據龍崗市相關部門發布的聲明,在13試點社區中,已滿16周歲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靈活就業人員,可納入公積金繳存對象,覆蓋本村農民和外來務工人員。
該制度的推廣也將為農村住房制度提供新的發展方向,逐步實現城鄉壹體化的目標,通過更多的福利待遇和相關措施向農村傾斜,幫助農村經濟發展,改變農村居民的作風,為農村發展註入新的活力,改善農村居民收入水平相對較低、資金不足造成的建築質量,從而提高農村居民的住房質量和條件。同時,想在城市買房的農民將提供更多的機會和更好的貸款服務,也將實現居民權利平等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有利於推進新型城鎮化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