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長沙嶽麓區公積金貸款條件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住房公積金正常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信用良好,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壹年以內提出申請;具有管理中心、擔保公司認可的資產設定抵押,同意選擇管理中心規定的償還和擔保方式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征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準。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