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被告人張誌南在1996至2019期間,利用其擔任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的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用地審批、獲取補貼和銀行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2007年至2017年,張誌南在其負責審批的相關項目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財政損失人民幣1.444772億元。請求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被告人張誌南的刑事責任。
隨後在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誌南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張誌南也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院宣布休庭,另擇日期。所以,我們只能等待法院的結果。
我認為當官就是為人民服務。我們要始終關心民生,始終淡泊名利。這個最基本最簡單的道理,黨員領導幹部都應該遵循。各級領導幹部在面對各種誘惑的時候,必須時刻思考貪婪的危害,而不是封建時代?千裏為錢當官?大人。只有時刻牢記為官為民的心,才能堅守道德底線,築牢思想防線,不斷增強拒腐防變的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