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的債務重組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
有人這樣總結:“其他收益核算與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有關,而不是營業收入項目核算中經濟利益的流入”。個人認為這是比較準確的,但還是不夠完善。目前,該賬戶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部分政府補貼
當政府補助采用總額法核算時,本科目核算與企業經常性經營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企業收到政府補助時,先計入遞延收益,再從遞延收益轉入其他收益。
這個沒什麽好說的。本科目最初是為了核算政府補助而設立的。需要註意的是,並非所有的政府補助都通過本科目核算,與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無關的政府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2、涉稅會計
1)稅收優惠或減免,核算企業“其他收入”實際收到的增值稅,即征收即退的增值稅,納稅後即退的增值稅,或直接減免的增值稅。抵免額反映實際收到或直接減免的增值稅。期末由借款人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2)生產、生活服務增值稅加扣稅:生產、生活服務增值稅實際繳納時,借記應納稅款——未繳增值稅,按實際繳納稅款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收入按加扣稅貸記。
3)購買稅控設備及技術維護費:首次購買的稅控設備及每年繳納的稅控技術維護費,可全額抵扣增值稅。根據實際抵扣的增值稅,可以借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等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4)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收到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續展手續費,作為與經常性活動有關的其他收入,通過“其他收入”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