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暫住在本市居民或者農民戶內的人員,由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壹致的,戶主應註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工棚內的人員,由留住單位向暫住地派出所集體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如果自己去辦理的話就以下步驟:
1、開工作證明要註意必須的格式。
2、開工作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辦理方式:可找在職單位人事部辦理或委托朋友公司代為辦理。也可找市面的正規代辦公司。
在職證明參考範本茲證明某某先生/女士,出生年月,性別,身份證號碼,於某年某月起在某公司某部門任某職務,月薪多少元。特 此 證 明。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單位名稱(公章):年 月 日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系人。
法律依據: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