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調整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月數
職工按規定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原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本市連續繳存不滿6個月並已轉移到我市繳存的,繳存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二、完善首套房貸款政策
繳存職工家庭無房,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名下有壹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套數按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登記查詢證明和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進行認定。
三、提高首套房貸款限額
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的職工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無住房貸款記錄(包括商業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從60萬元提高到65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從30萬元提高到35萬元。
參考自: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余姚市分中心網站/govdiropen/jcms_files/jcms1/web58/site/art/2014/12/1/art_2028_97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