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退休職工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存儲的專門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蓄,屬於職工個人所有。員工退休時,本息余額壹次性支付,返還給員工本人。
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不少於6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行為異常且斷斷續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出現風險。
3.夫妻壹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還清貸款本息前,雙方均不得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壹種“住房保障”金融支持。
4.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申請人必須具有相對穩定的經濟收入和還款能力,且無其他未清償且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的債務。職工有其他債務時,給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營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對於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業用房貸款的貸款條件必須相同。
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預售合同及預付總房款20%以上的首付款憑證(壹式三份,需提供原件以備核對)。
借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戶籍未合並的,提供結婚證(壹式三份,驗原件);未婚或單身者需提供證明(原件壹份,復印件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