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合同工程合同是任何建設項目都必須具備的合同。業主采用的不同承包模式決定了不同類型的工程承包合同。業主通常簽署的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包括:
EPC合同是指業主將建設項目的所有設計、設備和材料采購以及施工任務承包給壹個承包商。工程建設合同是指業主將建設工程的施工任務發包給壹個或多個承包商。根據工作範圍的不同,工程施工合同分為:
施工總承包是指業主將建設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壹個承包商,包括土建施工和機電設備安裝。單項工程或特殊專業工程承包是指業主將每個單項工程和專業性較強的特殊工程(如樁基工程和管道工程)分別承包給不同的承包商。
2.工程勘察合同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業主與勘察單位簽訂的合同。工程設計合同工程設計合同是指業主與工程設計單位簽訂的合同。設備和材料采購合同:與業主負責供應的設備和材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3.工程咨詢或項目管理合同當業主委托相關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技術咨詢、造價咨詢、招標代理、項目管理和施工監理時,需要與相關單位簽訂工程咨詢或項目管理合同。
4.貸款合同貸款合同是指業主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合同。如業主與銀行簽訂的合同。其他合同,如業主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
擴大知識面
為了實現建設項目的總體目標,業主可以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將建設項目壽命期內的相關活動委托給相應的專業承包商或專業機構。如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施工、設備材料供應、工程咨詢(可行性研究、技術咨詢)和項目管理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