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在50歲以下;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相關的行業經營許可證;
3、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項目具有發展潛力或市場競爭力,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資信良好,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及債務紀錄,且能提供銀行認可的抵押、質押或保證;
5、在經辦機構有固定住所和經營場所;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創業貸款申請步驟是什麽:
1、申請。畢業生持各類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請;
2、初審。由市人事局負責小額貸款貸前審核,對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畢業生進行創業能力評估;
3、復審。由區縣人事局復審,報送到本區縣擔保機構審核;
4、擔保。擔保機構對貸款申請人的擔保申請及所提供的反擔保措施進行審核;
5、審批。由經辦銀行聯合區縣人事局和擔保機構,***同對貸款項目進行評審,負責對貸款申請進行最後的審定;
6、放貸,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批準經營日起,1年內免交個體戶登記註冊費、個體戶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