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那麽月利率1.2%,算下來年利率只有14.4%,相比銀行貸款利息要高,但是屬於合理範圍內,並不是高利貸。我國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息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麽超出的部分將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民間借貸行為中,對於借款利息的約定如果超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我國法律的保護,但是沒有超過的部分依舊是受我國法律保護的,債務人不能因為借條利息過高而拒絕還款。在借條約定利息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時,通常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以銀行同類貸款4倍的利率來還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 第六條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