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貸款處置的基本方法不包括委托清收。
貸款逾期的含義:
貸款逾期通常是指該筆貸款到期後,借款人在未辦理相關展期或轉貸手續的前提下,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借款時限向發放貸款的銀行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從而造成貸款形成超出約定期限的壹種現象。
委托清收的原則:
損失最小化的原則,委托清收的目的是在較快的處置效率下,實現資產回收最大化。因此,不能不計成本的委托清收,盲目委托清收,要在政策允許的前提下,確定委托清收的交易規範,按商業原則確定委托清收價格,要註意防止委托清收不核算收益、不計成本的現象。
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壹方面,委托清收因為涉及多方社會力量參與,具有公開化、市場化的特征,能夠壹定程度上避免暗箱操作等行為的發生。
另壹方面,正由於參與對象的多方位、復雜化,更要堅持委托全過程的公開、透明、程序化,明確操作流程,規範操作路線,防止本末倒置現象的出現。
貸款劃分:
1、正常類:
借款人壹直壹切正常,貸款未到期且能準時支付利息,也就是說能足額償還貸款本息,這不屬於逾期貸款。
2、關註類:
貸款逾期(含展期後)不超過90天(含),本筆貸款欠息殲迅不超過90天(含)。
三、次級類:
貸款逾期(含展期後)90天以上至180天(含),本筆貸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四、可疑類:
貸款逾期(含展期後)180天以上,本筆貸款欠息180天以上且銀行已訴訟,執行程序尚未終結,貸款不能足額清償且損失較大。
五、損失類:
損失類貸款指的是已經給銀行帶來損失,借款人不能償還到期貸款,並據和且銀行對依法取得的抵貸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市場公允價值入賬後,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全部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