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法律憑證。是指購房人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並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憑證。
房屋所有權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是由房地產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書面憑證。
在與房屋相關的交易活動中,房產證仍能起到壹定的證明作用。但是,房產證只是初步證明。在房屋買賣的締約過程之初,想要出售房屋的壹方可以初步證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相關的締約談判就可以據此展開。
如果雙方達成初步協議,準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壹方不應僅根據房產證的記載與另壹方簽訂合同,而應去房地產管理局查看房屋登記簿,了解對方是否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房屋是否抵押,因為只有登記簿上的記載才是可信的權利歸屬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