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抵押的二手房最好不要買,不過完成解押之後就可以進行交易了。購買抵押的二手房也存在壹些風險,大家在交易過程中需要更加謹慎,以免陷入經濟糾紛。
二、購買抵押房存在的風險
1、如果賣家(債務人)沒有通知抵押權人或者購房者,轉讓行為無效。《擔保法》中規定:抵押人(賣家)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否則轉讓行為無效。《物權法》中也規定,抵押人(賣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抵押人(賣家)壹旦要將已經抵押的房屋賣出,並需通知債權人和買家,待雙方同意或了解情況後才可進行買賣交割。
2、存在多重抵押。購買抵押房時,要警惕抵押人(賣家)把房屋進行了多重抵押,就是說,他可能不僅是把房屋抵押給了壹家銀行,可能是多家銀行,更可能涉及民間借貸。這種情況下,就涉及多重債務關系,各方利益沖突,到時候不但拿不到房子的產權,連房款都不容易要回來。
3、退房難。如果發現了購買的房屋是抵押房,想要解除關系,可不是那種容易的。或許要求支付違約金,又或許牽扯多方利益,到時候,別房子沒得到,反而惹來經濟糾紛那就太不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