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買受人可以進行預先登記,這意味著當事人就房屋或其他不動產權利的買賣簽訂協議,為了確保將來物權的實現,他們可以根據協議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先登記。
2007年頒布的《物權法》確立了預告登記的法律效力。《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處分財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雙方完成預告登記後,賣方不能做的事情包括:轉移產權,以房地產作為抵押和擔保。出賣人在預告登記後仍與第三人簽訂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第三人的抵押權不成立。但是,預告登記後,賣方可以繼續出租房屋以獲得收入。
也就是說,預告登記後,未經買方同意,賣方無權處分房屋,這可以防止業主出售壹室兩廳的房屋,保護買賣雙方的權益。
需要註意的是,預告登記的有效期只有三個月。預告登記後,自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債權消滅或者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無效。因此,不動產登記必須在預告登記後三個月內完成。如果時間真的來不及,可以反復申請提前預告登記。法律法規沒有限制預告登記的數量。各地登記機構也允許就同壹事項多次申請預告登記。此外,二手經濟適用房不能提前登記。
2.在合同中明確房屋所有權和付款方式。
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明確房屋價格、權屬、稅費承擔方式、付款方式、交付期限及違約責任等內容,以約束雙方行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貸款買房要註意的事項:
買賣雙方都應註意交易中的風險,買方應在購買房屋之前確定房屋的所有權以及是否允許銀行提前償還貸款。賣方關註買方的首付款是否足以償還貸款以及放款時間是否可以接受。二手房交易有風險,尤其是貸款未結清的房子,所以我們應該更加小心。
鳳凰城。com-如何買賣未償還貸款的房屋?有壹件事必須提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