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全力做好糧食托市收購和政策性收購工作。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紮實做好采購倉容調度、資金籌集、人員培訓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有人收糧、有錢收糧、有倉收糧、有車運糧”,優化營商環境,引導各類主體有序入市。繼續深化糧食產銷合作,加強政府層面戰略合作,創新舉辦區域洽談活動,推動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進壹步構建“政府搭臺、企業唱戲、市場運作”的產銷合作格局。深入推進優質糧工程,重點實施“六大提升行動”,健全完善優糧市場運行機制,為夏糧收購提供有利條件。建立健全糧食收購市場化融資支持機制,積極搭建銀企對接平臺,用好糧食收購貸款信用擔保基金。充分發揮政策獲取的作用。要嚴格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壓價、不提價、不拒收符合標準的糧食;嚴格執行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儲存食品質量安全的檢驗,及時妥善處置不合格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