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購房可以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過需要遵循特定的流程。首先,貸款申請人需要在就業地即繳存地有公積金賬戶,同時在戶籍所在地即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時,申請人需攜帶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職工及其配偶的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壹系列相關文件,如申請審批表、身份證復印件、購房合同復印件、婚姻證明等。
具體所需文件如下:申請審批表需蓋單位章,申請人家庭調查表也需要3份;購房合同復印件需提供備案原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各3份,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同樣需要3份;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方式也是必備的;未婚或離異者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的證明;工資證明(月收入5000元以上者需提供近3個月工資明細)需蓋章,首付款收據復印件也需要3份;個人征信業務授權書和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需要填寫並由夫妻雙方各壹份。如果購買的是二手房,還需提供評估報告。
總的來說,異地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申請人準備齊全且符合要求的文件,確保繳存地和貸款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的信息***享和合作,以順利完成貸款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