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範圍:
1、購買房地產企業開發的樓盤,需要購房貸款的;
2、購買按規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購房貸款的;
3、購買房地產交易市場具有產權的二手住房,需要購房貸款的;
4、因在本市城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貸款的;
5、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經銀行認可的其他購房貸款項目。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托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托受委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托銀行簽訂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