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貧困的大學生為了能夠上到大學,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都選擇了利息很低或者說沒有的助學貸款,提到助學貸款,很多人都會為這壹舉措點贊,它是國家推出的為解決貧困生上大學難問題的有力舉措,通過暫時向銀行進行借貸,貧困學生可以解決燃眉之急,在畢業後分期償還。但是,在借貸之後,卻也存在很多學生不按時還貸的問題,讓銀行為之頭痛。
在催款通知中,銀行也強調了5種逾期後果,壹是留下不良信用記錄,二是影響個人信貸,三是違約信息保留至少 5 年,四是逾期嚴重,無法坐高鐵、飛機,五是情節嚴重的,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確,從曝光的信息來看,學生欠的貸款並不多,最低的幾塊錢,最高的壹萬出頭,但小編認為,壹方面該催收通知的主要的矛盾點不在於學生欠了多少錢,而在於學生賴錢不還、不承擔自己法律責任的行為。
另壹方面,銀行的做法“簡單粗暴”,是無奈之舉,但也應當檢視自身通知內容的合法性,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要避免違法的方式,否則自己反而可能面臨高昂成本問題。
國家和銀行給予大學生助學貸款,是壹種幫助,也是壹種善意,作為受惠人,應該在事後主動履行自身的責任和義務,主動、及時還清貸款,而不應當讓資助者心涼,最後采取無奈的措施。雖然有點侵犯了個人的信息,但是欠錢就是要還的,也是壹個好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