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的規模:目前,資金委外模式被銀行普遍接受,五大行、股份行(除平安)、大量城商行、農商行均涉及此類業務。其中,五大行在大券商的單筆業務規模通常在百億左右,股份行數十億,城商行數億。資金來源方面,理財、自營均有。
委外的形式:大行、股份行多通過信托計劃、基金通道的形式進行產品合作,約定(獨立帳戶)固定收益率,券商對收益率水平進行衡量來決定是否承接,當前主流收益率在4.5-5%。地方銀行的委外多以投顧的形式參與,交易發生在銀行自己的系統內,券商發出買賣指令指導銀行自己操作。總體上,委外的合作形式以壹對壹方式為主。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