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銀行借款合同不能代借款人簽字,要本人簽字蓋章。但如果是別人代借款人簽字,則可視為借款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借款人可以按手印,視為其同意代理。借款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
第壹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所作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六十八條禁止自行代理、雙方代理人、例外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其代理的其他人同時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