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信用保險是指保險人對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貸款合同進行擔保,承保借款人信用風險的保險。在貸款信用保險中,貸款人(即債權人)是投保人。
當保單簽發時,貸款人成為被保險人。當企業不能償還貸款時,債權人可以從保險人處獲得賠償。貸款人從保險人處獲得賠償後,必須將債權轉讓給保險人,保險人再向借款人追償。
擴展數據:
發展我國民營企業貸款信用保險的意義:
壹是拓寬了民營企業擔保渠道,壹定程度上緩解了民營企業貸款擔保問題。民營企業可以及時獲得貸款,有利於民營經濟的發展。
第二,緩解了銀行體系約束和增加投資之間的矛盾。銀行作為經營信貸資金的所有者,面臨著無法按時收回貸款的風險,往往要求貸款企業提供抵押或擔保。貸款信用保險作為壹種擔保,可以保證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解除銀行的後顧之憂。
三、對於有待發展的國內保險業來說,它不僅提供了開發新險種的有效途徑,而且不需要增加額外的成本。目前銀保合作日益深入,貸款信用保險不妨壹試。應該說這是壹個很好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