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擔保人有以下風險:1、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擔保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2、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可以向擔保人主張相應權利;3、其他風險。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壹般保證。壹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