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的必備條件是什麽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這是基本的內容;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要約定清楚履行債務的期限,否則可能產生爭議,導致擔保責任無法明晰,
3、擔保的方式,擔保方式可以是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因此,要寫清楚到底是哪種擔保方式,這是最重要的,往往最終決定了能否得到償還、償還的優先順序等。如果是保證的話,需要寫清楚是壹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等。
4、擔保的範圍,尤其需要寫清楚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是否也在擔保範圍內。壹旦對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擔保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5、擔保的期間,擔保的責任不是無限的,壹般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的壹定時間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壹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