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項權利的詳細說明: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者對其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是指承包方依法對其承包的林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水域灘塗養殖權:指依法取得的水域灘塗養殖使用權。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利用土地建造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權利。建設用地使用權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依法使用國有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權利。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和個人依法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非農業生產建設的權利。
房屋所有權:又稱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占其所有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權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排除他人的幹涉,對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