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銀行貸款還不上銀行機構是會采取壹系列措施的,具體如下:
1、銀行將會向借貸人進行電話催債。
2、如果借貸人在催債後還是未償還貸款,那麽將會產生壹定的罰息,並且會給自己造成信用不良記錄。
3、若是借貸人還是遲遲不還款,那麽銀行會派有關工作人員親自上門催債。
4、直到最後借貸人都還是不還款,那麽銀行將會采取法律手段,通過法律來維護銀行自身權益,如果借貸人是辦理的抵押貸款,那麽該抵押物會被法院進行拍賣,然後將拍賣獲得的資金用於償還貸款。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壹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範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後,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