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存款,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壹項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義務。這裏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10月2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戚跡表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與多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權屬證明、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房屋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準文件、交款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算和付款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住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發票和經房管部門登記的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註銷證明或出境定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