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社保補貼:鼓勵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畢業2年內實現靈活就業、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實名登記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高校畢業生,按照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6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繳費基數不超過上年度全省職工平均工資,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臨時生活補助: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經失業登記後,可申請不超過6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壹次性求職補貼:給予低保家庭、孤兒、殘疾人等高校畢業生壹次性求職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3000元。
政策加碼以創業促就業
壹次性創業補貼:畢業5年內的在校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在我市創辦個體工商戶或企業並壹直正常經營,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的,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2萬元。
創業擔保貸款:畢業5年內的在校大學生、高校畢業生,可申請不超過50萬元的貸款,並給予全額貼息。
需要指出的是,可以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學歷歸國留學生、技工院校高級班和預備技師班畢業生、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畢業生享受與高校畢業生同等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