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孵化創業資金資助。扶持對象主要為孵化類企業,項目研發總投資須在30萬以上,資助金額是項目實際研發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成果產業化資金資助。園區設立原則上每年不低於1000萬元的成果產業化資金,對重點項目實行競爭性資助分配。
(3)創業貸款貼息。對年產值5000萬元以上的高成長企業的首次創業貸款,按實際貸款金額及貸款期限提供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兩年,貸款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
(4)房屋租賃優惠。提供不超過2000平方米的辦公(生產)用房,並配備相應的人才公寓,三年內面租金。
(5)入駐(開辦費)補貼。給予最高3萬元的壹次性開辦費補貼。
(6)對於入選義烏英才計劃的項目,給予5年最高5000萬的支持。
(7)對於特別突出的重大項目,可壹事壹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