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法院凍結的個人資產的方式主要包括:
1.提供相應的擔保,經保全申請人同意後,法院可以解除凍結。
2.主動履行債務,後申請人向法院撤訴。在法院決定允許提款後,凍結將被解除。
3.主動與申請人協商。如果申請人同意,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解除凍結。
4.如果法院凍結有誤,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要求解除凍結。如果法院經審查認定異議成立,法院將解除凍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法釋200415號)
第二十九條
第壹款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不動產和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