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第壹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從法律上可以看出,職務侵占罪的數額沒有明確規定。參考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解釋,數額較大的規定了“5000-20000元”的選擇範圍,以65438+萬元作為巨額起點,具體數額因地區而異。發達地區的金額約為654.38+萬,通常是2-3年有期徒刑。
職務侵占犯罪基本刑表
法定刑幅度、級別、犯罪數額、等級系列、刑罰等級系列
1 1.5-2萬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拘役。
2.2-4萬6個月-2年監禁
3.4-6萬2-3年監禁
460-8萬3-4年監禁
5800-65438+萬4-5年監禁
6 10-500 000 5-7年監禁
750-1萬7-9年有期徒刑
8 100-500萬9-11年有期徒刑。
9 500-10萬11-13年有期徒刑。
10 10萬以上13-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