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為:0535-12329。
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出臺了《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和規範貸款業務相關事項認定標準的通知》《住房公積金支持促進人口發展政策實施細則》和《煙臺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煙臺公積金調正介紹:
1、規定年滿18周歲,已在煙臺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並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未退休人員均可自願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不受社會保險費繳存時間長短的限制,也不設戶籍、收入等限制。
2、根據煙臺市經濟發展需要和公積金資金使用狀況,將住房套數認定執行“認房又認貸”標準調整為以實際擁有房屋數量認定。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所購住房結清貸款後已出售的,以及全款購房已出售的,均不計入家庭住房套數。
3、規定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的繳存條件從“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調整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也就是說貸款繳存條件由12個月縮減為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