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對於助學貸款,共同貸款人需要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並共同承擔還貸義務。共同貸款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30-60歲的自然人;2.戶口與申請貸款的學生在同壹地區;3.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4.貸款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註:1。共同貸款人的識別順序:父母、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親屬或法定監護人。2.學生貸款在規定時間內不需要支付利息。3.學生本人對其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雖然沒有共同借款人是無法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但貸款主體仍然是申請貸款的學生,因此還款責任仍然由學生承擔。共同借款人只相當於第二還款人,即借款人不還款時銀行會尋找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外國人。戶籍須與學生入學前戶籍在同壹縣(市、區),且本人須有還貸意願;共同借款人不能有開發銀行的未償還學生信用貸款或大學生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壹十八條債權人為兩個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有兩個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共同債權或者共同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