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住建局了解到,為了讓新市民“住有所居”,近日我市出臺了《宣城市市區新市民等群體安居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通過給予購房補貼的方式進壹步降低新市民等群體購房成本,滿足新市民等群體購房需求。據了解,新市民等群體指的是因本人創業就業、子女上學、投靠子女等原因來到市區常住,但家庭在市區無自有住房,並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的人員,包括但不限於產業工人、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等(統稱購買人)。 該《方案》7月21日印發實施。自印發之日(即2022年7月21日)起6個月內,購買人在市區購買家庭唯壹新建商品住房(含政府投資建設安置房)且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總房價1%的比例給予購房補貼;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總房價1.5%的比例給予購房補貼。購房補貼由交易房產契稅受益財政承擔。 值得註意的是,購買人同時符合《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穩定市區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實施意見》(宣政辦〔2020〕2號)第14條規定和《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應對疫情影響助力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宣政辦秘〔2022〕36號)第6條規定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補貼原則執行,不得重復享受。 上述時間內,購買人購買政府投資建設安置房並采取壹次性付款方式的,按當前銷售價格優惠15%;分期付款的(含按揭貸款),按當前銷售價格優惠13%。具體銷售方案由市城建集團制定並實施。 同時,購買人購買政府投資建設安置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三年內上市交易的,需要向市城建集團補交購房時銷售價格的15%或13%讓利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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