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查房檔案:對於擬購買的房屋,買賣雙方持房產證或抵押合同原件及相關文件到房產局或房地產檔案館辦理查房檔案。
三。簽訂存量房交易合同:針對房價、定金、首付、資金監管、貸款申請時間、過戶申請時間、繳稅方式、交房日期等問題,買賣雙方協商後直接簽訂存量房交易合同,將討論內容寫入合同並支付定金。
4.銀行貸款:買受人向銀行申請貸款預批準(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批準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動詞 (verb的縮寫)契稅、房產稅繳納:簽訂購房合同後,賣方進行納稅申報,繳納稅費,並申請開具房地產統壹銷售發票;買受人繳納契稅,取得契稅繳款書。對於征收房屋房產稅的城市,買賣雙方還需要根據買方房屋的所有條件,共同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免征房產稅或者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房產稅和交易費用。
6.房屋過戶:買賣雙方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接受交易過戶(自接受登記之日起20日內頒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7.房屋交接:買賣雙方按照合同約定驗收房屋設施,結算水、電、煤、寬帶、有線電視、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並辦理過戶。買受人支付交房尾款,拿鑰匙收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
有派出所的城鎮,以派出所轄區為戶口管轄地;未設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管轄為戶口管轄。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是戶口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