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規定如下:
1.首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後,以本人或配偶名義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視為二次貸款。對於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和家庭,只有在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滿五年後,才能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2.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利率為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3.第二次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為20%。購買二手房的,二次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
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間:
1,住房公積金在購買房屋並使用抵押貸款的情況下每月可以提取壹次,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住房支出。
2.壹次性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全額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壹年最多提取四次。
3、職工購買安置房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壹套拆遷安置房只能提取壹次。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共有人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員工支付的房款。
4.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人每年可以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規定的壹年提取限額。申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租賃費用的,應當在住房租賃期間提出,並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自建房屋只能提取壹次。提取金額不足的,可以由建設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申請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金額不能超過員工支付的建築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或者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