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資格
1.有能力代為清償債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為保證人;
2、國家機關不得為擔保人,但使用經國務院批準的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範圍內提供擔保。
二、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至65歲(含)之間;
2.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3.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與借款案件無關;
6、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
7.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