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社的貸款沒還上,對方起訴了的,借款人首先應當積極應訴,如果確實無力償還的,可以與出借方協商分期或者延期償還,讓對方撤訴,否則如果根據生效的法律判決文書借款人依然不履行其義務的,債權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四十五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壹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