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查崗;
(三)放款審核崗
壹、負責制定支行信貸工作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信貸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確保支行信貸業務發展計劃的全面實施和經營目標實現。
二、負責支行本外幣各類信貸業務的審查工作。
三、負責落實執行信貸審查崗位的各項管理制度,建立支行審貸分離機制。
四、負責支行本外幣各類貸款發放的審核和管理工作,落實執行放款審核崗崗位的各項管理制度。
五、負責支行貸款業務的貸後檢查工作。
六、負責支行信貸審查委員會的組織工作。
七、負責支行信貸業務的盡職審(核)查和管理,對信貸業務運行進行統計和分析,為管理層提供決策依據。
八、嚴格執行有關信貸制度,在授權範圍內開展信貸風險監測、檢查分析,負責信貸檔案的審核和整理移交,組織開展貸款五級分類工作,加強信貸資產質量管理。
九、負責按總行要求制定支行信貸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對本部門內部的工作和資源進行統壹協調安排,確保正常有序開展工作。
十、負責制定支行信貸工作培訓計劃,並會同相關部門對支行信貸人員實施培訓、選撥等工作。
十壹、完成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