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搭車棚需要業主委員會審批嗎?
業主委員會的搭車棚需要審批,必須通過規劃部門的審核,業主必須同意,沒有人會投訴。要讓當地的城鄉規劃行政審批人員做個介紹,然後讓開發商拿出變更規劃的申請,再讓業主委員會蓋章說明,原圖紙和變更後的圖紙也要由他們提交給當地規劃部門。
第二,住宅車位的歸屬問題
1.銷售住宅房屋時停車場不按公共建築面積分攤,停車場的所有權(俗稱產權)應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有權賣給業主。此時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
2.開發商在銷售住宅房屋時,已將地下停車場按照公共建築面積分攤給所有住宅業主。從法律上講,停車場的產權應該屬於全體業主,開發商無權與個別業主簽訂協議轉讓停車場使用權,簽訂的協議也應該無效。小區業主需要購買車位使用權的,應當與小區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轉讓協議。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全體業主才有權決定地下停車場車位的使用權。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