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科目應按貸款種類、貸款人和幣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會計處理。
(壹)小企業借入的短期貸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償還貸款並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小企業無力支付票款時,應按銀行承兌匯票面值借記“應付票據”科目,貸記本科目。
向銀行貼現未到期的商業匯票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即扣除貼現利息後的凈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貼現利息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銀行無追索權時)或本科目(銀行有追索權時)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2)在應付利息日,按照短期借款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未償還的小企業短期貸款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