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上出現於20世紀60—70年代,最初目的是消除貧困和發展農業生產。資金的發放主要是通過國家的金融機構或合作組織,資金主要用於農業生產和技術的改造,貸款的發放對象主要是男性,貸款發放壹般是低息、無息、資金來源是政府的補貼及各種公基金。
目前,世界各國都有小額信貸的實踐,但由於各國的國情不同,小額信貸的運作方式及發展路徑存在壹定的差異性。各國提供小額信貸的機構也具有多樣性,包括國有機構、國有政策性或發展銀行、商業銀行、非政府組織、信用合作社以及非正規的社區團體。國際上幾種有影響的小額信貸模式有:孟加拉的鄉村銀行、泰國的農業和農村合作社銀行、印度尼西亞的人民銀行的小額信貸體系等。
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小額信貸開始在中國農村進行試點。最初,中國的小額信貸項目是效仿孟加拉鄉村銀行(Grameen Bank,簡稱GB)模式。在隨後政府推廣的小額貸款扶貧項目也是壹種借鑒GB模式的項目。這些項目主要有非政府組織、社會團體、利用國外資金進行小範圍試驗,大多數是依靠補貼維持下去的。這些依靠補貼的非政府組織的項目很難有效、迅速的推廣他們的經驗。這些項目都沒能在中國達到壹定量的積累。壹定程度的覆蓋率以及小額信貸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20世紀90年代後期,在較大範圍內推廣小額信貸扶貧轉向為以政府和指定銀行操作,使用國內扶貧資金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