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國家近年來對小額貸款及小額 貸款公司 的稅收優惠越來愈多,那麽都有哪些呢?我們帶大家壹起來細細梳理下。
壹、增值稅
(壹)金融機構
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這裏的小額貸款,是指單戶授信小於100萬元(含本數)的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貸款;沒有授信額度的,是指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二)小額貸款公司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準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 貸款利息 收入,免征增值稅。
這裏的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二、所得稅
(壹)金融機構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這裏的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二)小額貸款公司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準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這裏的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準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按年末貸款余額的1%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